第 一、原则
树立“一切为顾客着想和顾客第 一”的思想,严格按照工厂的计划安排,做好售后服务工作,识别并满足顾客要求(包括潜在的需求),确保顾客满意。
第二、 服务内容
1、专人负责做好对于产品质量投诉信息(信函、传真、来电、来访)的管理:
— 对顾客来访的接待,接待人员做到热情、礼貌周到。对顾客提出的问题,接待人员应做好记录,尽量解决好顾客提出的问题使顾客满意。
— 顾客投诉属质量问题时,如接收质量问题的部门不是品保部人员,接收人员必须记录相关内容并转交品保部处理,品保部根据投诉内容,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分析,提出采取措施意见,如顾客有要求或我厂有必要安排人员前往顾客处处理。由营销部提供相应联系人信息给委派处理人员,以偏处理问题时及时保持联系。
2、被委派的处理问题的人员应由具备相应能力的人担任,以保证服务质量。被委派人员赴现场服务时,要根据品保部要求仔细了解产品质量问题的产生原因。属本公司产品质量问题的给予退换;属顾客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,与品保部沟通确认后通知营销部,由相应的业务人员处理解决。
3、顾客对服务有要求时,销售人员按合同评审对其进行评审。对签订的合同要将其服务内容写进合同中;
4、营销部针对具体合同要求,制订出服务实施计划。
5、营销部根据服务实施计划,会同有关责任部门按计划进行分工和实施。
6、当服务工作完成后,营销部对其实施结果进行验证,以满足合同规定要求。验证方法可采用顾客验收后当场签字或回单形式,也可以是以电话沟通的形式,以此来衡量服务质量。